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新生报到入户须知
新生入学报到时,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采取自愿的原则。
一、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,持本人录取通知书,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学生入学报到时,将本人户口迁移证及入学通知书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一并交运我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落户手续。
二、户口落户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。逾期未办理户口落户手续的,视其本人放弃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,不再接收户口迁移证,由此造成的不便和后果,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三、迁移地址: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四、户口迁移注意事项:
1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,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。
2、户口迁移证原则上不得涂改,如有涂改,须在涂改处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。
3、迁移证上必须有户籍民警盖章;所有印章必须清晰,否则不收。
4、户口迁移证只限迁移学生本人户口;户口迁移证必须有本人身份证号码信息。
运城幼师高专保卫处
2013年7月